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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安 全 协 议 |
为方便申办人(单位/个人),提高办事效率,甲方开通了网上预申报系统,乙方愿意采用该系统办理有关事项。为使网上预申报系统能够安全运行,妥善解决网预申报公涉及的有效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等方面的问题,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:
一、甲方开通相应的网上管理和服务项目,保证有效性、合法性。努力保障网上预申报系统正常运行。
二、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网上预申报系统基本操作技术咨询与支持。
三、双方遵守国家安全、保密、版权等方面的有关规定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申报信息保密。乙方遵守甲方关于网络安全、保密方面的规定,不得进行破坏网络安全的活动。
四、乙方不得使用他人上网帐号,或将自己的帐号转给他人使用。乙方应妥善保存上网帐号和密码。在未接到乙方通知报失前,凡使用乙方帐号进行网上的申报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。
五、乙方必须依法如实申报各种信息、材料和报表,并遵守网上申报的注意事项。
六、乙方应保证网上申报的最终信息与现实提交或材料信息的一致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,否则甲方有权决定相应预审批或申报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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